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
一、输配水设备(一)管材、管件。(二)蓄水容器。(三)无负压供水设备。(四)饮水机。(五)密封、止水材料:密封胶条、密封圈。
二、防护材料
(一)环氧树脂涂料。(二)聚酯涂料(含醇酸树脂)。(三)丙烯酸树脂涂料。(四)聚氨酯涂料。
三、水处理材料活性炭、活性氧化铝、陶瓷、分子筛(沸石)、锰沙、熔喷聚丙烯(聚丙烯棉)、铜锌合金(KDF)、微滤膜、超滤膜、纳滤膜、反渗透膜、离子交换树脂、碘树脂等及其组件。
四、化学处理剂
(一)絮凝剂、助凝剂。
聚合氯化铝(碱式氯化铝、羟基氯化铝)、硫酸铁、硫酸亚铁、氯化铁、氯化铝、硫酸铝(明矾)、聚丙烯酰胺、硅酸钠(水玻璃)及其复配产品。
(二)阻垢剂。
磷酸盐类、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。
(三)消毒剂。
次氯酸钠、二氧化氯、高锰酸钾、过氧化氢。
五、水质处理器
(一)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水质处理器。
活性炭净水器、粗滤净水器、微滤净水器、超滤净水器、软化水器、离子交换装置、蒸馏水器、电渗析水质处理器、反渗透净水器、纳滤净水器等。
(二)以地下水或地表水为水源的水质处理设备(每小时净水流量≤25m/h)。
(三)饮用水消毒设备。
二氧化氯发生器、臭氧发生器、次氯酸发生器、紫外线消毒器等。
六、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
使用新材料或新化学物质制造的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、防护材料、水处理材料和化学处理剂。
涉水批件申报条件
1. 申报产品为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》中所列的除利用新材料、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之外生产的国产或进口涉水产品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;
2.生产企业具有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相适应的、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、设施、设备和环境;
3.生产企业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,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;
4.符合《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》、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规定;
5.生产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符合规划部门核定的建(构)筑物使用性质;
6. 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;注申报递交材料:1、产品材料及配方、2、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、3、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、4、生产设备清单、5、检验项目及检验设备清单、6、产品包装设计、产品说明书、7、产品质量标准、8、产品的彩色照片、9、委托生合同、10、商标注册或受理证明、11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委托书、12、生产车间、检验室平面布局图、13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14、产品检验报告。
获证周期
1、人货分离-水质处理器需要更衣室
2、产品检测报告(物理与卫生性能)-30个工作日内
3、申报-3个工作日内
4、审核-30个工作日内
5、发证-20个工作日